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98871 发布日期 2020-10-28
发布机构 青山镇街办事处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文     号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0-10-28  |  发布单位:青山镇街办事处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居民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推进街道法治建设。

2、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3、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搭建企业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开展服务;做好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为辖区经济发展搞好配套服务;调查统计辖区各类经济组织和人口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4、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5、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6、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对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负总责。

7、对辖区内各职能部门的执法进行统筹协调,及时发现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辖区内执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等方式,对辖区内区行政执法部门派出(驻)街道的执法管理行为、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委托街道的执法管理行为、街道依法开展的联合集中执法管理行为进行考核评价,努力提升执法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管理的行政效率和社会效益。

8、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扩大参与主体,充分动员辖区单位、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骨干,发挥各自功能,参与社会治理;搭建参与平台,促进社会力量有效参与,优化社区协商共治平台;促进社会力量与社区共治;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引导社会力量搭建服务平台,促进社区服务转型升级。

9、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能力。

10、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做好人民调解、治安防范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11、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3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山镇街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2、青山镇街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3、青山镇街环卫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在职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5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294.7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98.73万元,增长35.3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197.55万元,国防支出增加9.9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8.16万元,驾驭指出增加了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10.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了20.07万元,其他支出增加20.88万元。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9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4.7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9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09万元,占本年支出37.22%;项目支出1,440.63万元,占本年支出62.78%。

图3:支出决算结构(略)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94.7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8.73万元,增长35.3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了197.55万元,国防支出增加9.9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增加8.16万元,驾驭指出增加了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5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9.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10.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了20.07万元,其他支出增加20.88万元。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8.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6%。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1.21万元,增长30.8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79.8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441.3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8.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7.94万元,占53.33%;国防支出9.97万元,占0.45%;公共安全支出8.16万元,占0.37%;教育支出1.50万元,占0.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0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18万元,占23.01%;卫生健康支出203.01万元,占9.19%;城乡社区支出218.71万元,占9.90%;住房保障支出56.36万元,占2.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7万元,占0.9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70.01万元,支出决算为2,20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23%。其中:基本支出854.09万元,项目支出1,354.8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02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街道人大、政协、统计、组织、统战、党建以及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统筹发展等工作经费;国防支出9.97万元,主要保障了基层武装部建设达标;公共安全支出8.16万元,主要成效保障了街道社区一标三实工作的开展;教育支出1.5万元,主要成效保障了社区居民培训及 “四点半”学校活动的开展;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主要成效保障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8.85万元,主要成效一是保障社区办公经费,二是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安保队员的人员经费,三是保障社区惠民经费,以上三项确保了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转,使社区居民得到实惠;卫生健康支出145.03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解决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金的落实;城乡社区支出201.21万元,主要成效一是保障了房管专干人员经费,二是保障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三是保障环卫所工作经费,使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得到有序进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07万元,主要成效保障了船厂社区老旧社区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779.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0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大事务增加4.05万元;二是政协事务增加3万元;三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增加了146.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奖金增加、年休假补贴增加、基本工资调标等,造成行政运行增加77.85万元,增加青源社区教师楼和商住楼维修专项工作,造成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68.66万元万元;四是统计信息事务增加14.22万元;五是民族事务增加1.35万元;六是组织事务增加52.64万元;七是宣传事务增加10万元;八是统战事务增加0.72万元;九是其他共产党事务增加165.5万元。

2.国防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层武装部建设达标工作经费9.97万元。

3.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街道社区一标三实工作的经费8.16万元。

4.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居民培训费及 “四点半”学校活动经费1.5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2018年公共图书馆、文化管免费开放中央补助2.5万元;二是街道文体站免费开放经费2.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96.77万元,支出决算为50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民政管理事务增加27.14万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增加66.58万元;三是就业补助增加7.73万元;四是社会福利增加8.82万元;五是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增加1.14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7.54万元,支出决算为20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2.8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计划生育事务经费及计生特扶奖励金增加144.82万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0.65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3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城管日常管理经费以及协管员保洁员人员经费增加79.24万元;二是环卫所非捆绑经费增加59.47万元。

1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5.75万元,支出决算为5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增加0.51万元;二是提租补贴增加0.1万元。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船厂社区老旧社区电气线路改造工作经费增加20万元;二是灾害信息员通讯补贴增加0.07万元。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3.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3%;其中:

(1)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3%,比年初预算减少2.1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主要用于应急等工作,因此公务用车运行费没有使用完。其中:燃料费 0 万元;维修费0.47万元;过桥过路费 0.04 万元;保险费0.3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比年初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工作。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3万元,下降55.75%,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3万元,下降55.75%,无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主要用于应急工作。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5.82万元,本年支出85.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三) 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56.64万元,主要用于军运会高铁高速三环沿线环境整治及清洁家园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

(七)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29.1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机构区级配套床位补贴、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补贴、“互联网+居家养老”市级以奖代补等方面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 6 个,资金251.45万元。组织对6 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51.45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青山镇街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用于党政(建)、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统筹发展、环卫所等支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夯实各项基础工作、优化服务企业水平,深化城管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坚持民生优先原则,持续优化社会服务能力。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党政(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1.36万元,执行数为11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深入推进“红色引擎共同创造”;二是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发挥,打造“我身边的红马甲”党员先锋服务新名片;三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完成。

2.公共安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建设平安街道。

3.公共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3.89万元,执行数为13.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城管综合管理取得明显进步,在全市街道综合排名第33名,较上年上升10名,其中8月获全区第一名,拿到流动红旗。全面完成河湖“清四乱”任务,所有问题全部销号。

4.公共服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16.20万元,执行数为16.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加强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监管使用,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加强对特殊人群关爱,做好计生、劳动就业等工作。

5.统筹发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积极服务企业,大力推进石化烷基化装置、石化70万吨/年气分联合装置、武汉龙信筑工PC装置式基地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全街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较好。

6.环卫所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确保辖区环境卫生,做好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3万元,比2018年减少9.72万元,下降18.15%。主要原因是车改补贴减少3.3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3万元,其他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3.04万元,城管中队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3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青山镇街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加强平安街道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建设平安街道。持续开展“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活动,打造平安幸福生活氛围。扎实推进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街道网格中心和综治中心建设,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努力使网格化管理平台在服务群众与管理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2、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积极服务企业,大力推进石化烷基化装置、石化70万吨/年气分联合装置、武汉龙信筑工PC装置式基地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全街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较好,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进度在全区街道持续排名第一。实际完成招商引资1.90亿元,完成年度目标19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0亿元,完成年度目标124%;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100%;完成销售额9.03亿元,同比增长16.61%;完成新增“小进限”2家;已培育工业“小进规”1家;完成工业总产值202.7亿元,同比增长37.35%;成功通过湖北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家;统计联网直报工作上报率100%。

3、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城管综合管理取得明显进步,在全市街道综合排名第33名,较上年上升10名,其中8月获全区第一名,拿到流动红旗。全面完成河湖“清四乱”任务,所有问题全部销号。全年共组织35次对居民楼道的乱张贴、乱牵挂、乱堆放的废弃家具、僵尸自行车等“十乱”集中清理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禁烟标志等260余份;组织食品安全宣传暨食品安全综合检查、执法15次。

4、立行立改刀刃向内,坚决开展巡察整改

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进行巡察整改,针对反馈的91个问题,共采取整改措施248项,收回2013年至2015年违规发放津补贴10.1万元,对21人次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对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经区委巡察办认定,截止2019年12月,区委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9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5、大力推进政企共建,开创党建新的格局

积极与辖区企业和事业单位互动,共同促进区域化党的建设。5月,街道组织武石化、青山船厂、青山中学、青山小学等辖区企业(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7月29日,我街以“弘扬三种精神,打造三个古镇”为主题的“快闪”登上了学习强国。在拍摄快闪的过程中,辖区武石化、青山船厂等辖区企业主要领导积极支持,共同完成拍摄。积极协调青山船厂等单位,推动筒子楼的维修改造,目前,筒子楼房屋维修工程已全面启动。

6、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改革发展

2019年街道聚焦聚力房屋征收、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等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一批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微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监管办法,明确了政策界限,堵塞管理漏洞。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加强平安街道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已完成

2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通过加强跟踪项目服务,推进项目转化,为企业扩建、技术改造、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营造宽松的环境

已完成

3

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夯实责任,充实力量,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完善垃圾分类、分拣、清运和处置机制,倡导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

已完成

4

立行立改刀刃向内,坚决开展巡察整改

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进行巡察整改

已完成

5

大力推进政企共建,开创党建新的格局

积极与辖区企业和事业单位互动,共同促进区域化党的建设

已完成

6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改革发展

建立一批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制度,规范“微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工作程序和监管办法,明确了政策界限,堵塞管理漏洞

已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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