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1-62146 发布日期 2021-10-27
发布机构 新沟桥街道办事处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2020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文     号

2020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1-10-27  |  发布单位:新沟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加强基层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2.统筹区城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

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城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4.实施综合管理。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文明创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5.强化行政执法。在法定授权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等领城有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7.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平安建设、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紛等。

8.指导基层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

健全自治平台,組织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9.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0.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职能转变。把街道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上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4个下属单位组成。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纳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新沟桥街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2. 新沟桥街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3. 新沟桥街综合执法中心
  4. 新沟桥街环卫所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道办事处在职实有人数31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9.0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人)。

离退休人员2.0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416.1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26.83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52.8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73.95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5,416.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6.1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41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36万元,占本年支出21.17%;项目支出4,269.81万元,占本年支出78.8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16.17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26.83万元,增长8.55%。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新增加2名公务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突发新冠肺炎,新增疫情防控经费;三是社区人员待遇提标,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50.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09%。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8.92万元,增长11.69%。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需要,新增加2名公务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新增疫情防控经费;三是社区人员待遇提标,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50.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5.94万元,占34.68%;

教育(类)支出5.60万元,占0.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0万元,占0.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6.95万元,占31.78%;

卫生健康(类)支出1,325.43万元,占25.73%;

城乡社区(类)支出304.73万元,占5.92%;

农林水(类)支出10.00万元,占0.19%;

住房保障(类)支出76.76万元,占1.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85.75万元,支出决算为5,15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77%。其中:基本支出1,146.36万元,项目支出4,004.0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5.94万元,主要成效保障了街道人大、政协、统计、组织、统战、党建以及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统筹发展等工作的正常运转;教育支出5.6万元,主要成效保障了社区数字化教育经费;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0万元,主要成效保障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6.95万元,主要成效一是保障社区办公经费,二是保障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安保队员的人员经费,三是保障社区惠民经费,社区基层党建经费等确保了社区工作的正常运转,使社区居民得到实惠;卫生健康支出1,325.43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解决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金的落实;城乡社区支出304.73万元,主要成效主要成效一是保障了房管专干人员经费,二是保障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三是保障环卫所工作经费,使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得到有序进行;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主要成效防汛无险情;住房保障支出76.76万元,主要成效保障了机关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足额缴纳。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00.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大事务增加3.93万元;二是政协事务增加2万元;三是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增加了249.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奖金增加、年休假补贴增加、基本工资调标、抚恤金等以及新增2名公务员导致行政经费增加,社区积案化解、精神障碍以奖代补等经费增加17.19万元,导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增加;四是统计信息事务增加36.92万元;五是民族事务增加6.35万元;六是组织事务增加0.9万元;七是宣传事务增加10.64万元;八是统战事务增加0.72万元;九是其他共产党事务增加273.62万元;十是群团事务增加0.9万元。

2.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增加了社区数字化教育经费5.6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增加公共图书馆、文化管免费开放中央补助2.5万元及街道文体站免费开放经费2.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54.1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3%,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区级配套资金21万;二是增加社区纳凉取暖经费16万元;三是增加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6.81万元;四是增加了社区困难救助经费8万元;五是增加了退役军人管理工作经费3.25万元;六是增加了社区防疫经费80万元;七是社区人员经费增加170.2万元;八是增加社区办公经费30万元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4.6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5.0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1005.53万元;二是增加计生特扶经费235.21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3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管中队办公经费及协管员人员经费234.73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凡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的或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95%的应作说明)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防汛支出10万。

8.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6.76万元,支出决算为7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6.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8.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 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应急等工作,其中:燃料费0.64万元;维修费1.97万元;过桥过路费0万元;保险费0.39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65.77万元,本年支出265.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51.77万元,主要用于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支出。

(二)其他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09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13.62万元,增加-22.0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69%。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新沟桥街办事处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6个,资金35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我街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执行,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全面落实红色引擎共同创造,坚持抓好基层党建,全面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及综治专项工作;完善社区服务,落实民生政策;统筹协调发展,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5416.17万元,评价情况来看,我街严格执行《新沟桥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用于党政(建)、公共安全、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统筹发展、环卫所等支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夯实各项基础工作、优化服务企业水平,深化城管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坚持民生优先原则,持续优化社会服务能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附《新沟桥街道2020年度整体绩效自评表10》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6个一级项目。

1.党政(建)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81万元,执行数为149.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成本控制和成本节约方面没有超出预算;二是稳步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体系建设仍需完善。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党政党建工作体系尚不完善,对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思考谋划不够;二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带领各级党组织增强主责主业、创先争优意识,做到守责、负责、尽责;进一步完善街道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运行更加顺畅、高效。

2.公共安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16万元,执行数为38.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119家,发现及整改44起;二是深入推进积案化解,已化解办结35件案件;三是实现党群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接待群众来访90余人次;四是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历史遗留、拆迁安置等引发的矛盾问题时有发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平安街道”建设为主线,抓重点克难点补短板创特色;二是以考核管理为抓手,全面落实综治责任制度;三是以防控风险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稳步提升。

3.公共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万元,执行数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以“爱卫有我、防疫同行”为主题,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组织清洁家园、灭除四害、健康教育等活动,促进居民群众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不断巩固创建卫生街道成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居民多年习惯随意乱丢、乱堆乱放、牵挂晾晒。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毫不松懈地抓好大城管工作,继续发挥驻街中队、环卫所、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对第三方检查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严格按照区专班的工作要求,推进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落实垃圾分类。

4.公共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2万元,执行数为3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升级改造蒋家墩党群服务中心三、四楼为“互联网+居家养老”嵌入式服务网点;二是全力落细落实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和境外或高风险地区来(返)汉人员管理;三是新增就业人数全年目标1300人,实际完成169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分利用工作资源,积极创新,完善社区服务;二是协调推动,整合资源,实现社建工作“社会化”。

5.统筹发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6万元,执行数为4.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旧城改造征收面积目标13.55万平方米,零星危房改造项目征收,武九铁路青山段征收。25、28和车站街二期3个项目已经启动,按照要求稳步推进;二是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三是规上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增长9.86%。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资源、区位、人脉优势,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三是优化服务企业水平,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做好协调服务。

6.环卫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辖区内存在大量拆迁区域,路上渣土车车流大,加大了清扫难度。主要产出和效益是:确保辖区环境卫生,做好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工作。

(附项目自评表11-16)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我单位绩效评价结构应用情况,我街将下一步将继续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克服评价中介机构及专业人才缺乏等困难,不断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做法,在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组织实施、制度体系等各个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建立起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具体实施、专业机构支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社会影响,使社会公众都来了解、支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市直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招商引资、服务企业、人口普查

2.旧城改造

3.疫情防控

4.民生服务

5.脱贫攻坚

6.城市管理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招商引资、服务企业、人口普查

规上工业总产值0.5013亿元

1-12月累计完成4674.9万元,同比下降5.82%,完成全年目标值93.26%。

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5%

1-11月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完成36.389亿元,同比增长9.68%,完成拼搏目标。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5.98亿元

1-11月已完成27.438亿元,占目标值105.61%,完成拼搏目标。

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25/0.09亿元

1-12月完成18.08亿元,报送总量排全区第二,占目标值72.32%;在街道工业企业大多搬走情况下,积极努力完成工业投资300,完成33.33%。

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

1-12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1.07亿元,同比下降20.99%。

完成招商引资综合性任务目标

组建招商引资专班,服务辖区重点企业33余次,报送信息16篇。

服务推进青山招商一江璟城、武地·滨江国际、华侨城8-11街坊、大华·锦绣前城等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建设

走访项目部23次,完成大华·锦绣前城项目入库和项目开工,协调华侨城15/17/18街项目做好前期交地与规划工作,完成企业入库。

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3个

组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报送优化营商环境信息21篇,9-11月连续3个月排全区第一。按照区里指导要求,联系企业与项目,选定充电桩基础设施位置。

工业企业“小进规”1户,后备库2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家;军民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家(已经审核通过);工业小进规后备2家,已经完成。按照区里要求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解决施工扰民、渣土清运等问题20余次,累计为300多家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咨询,办理35户,贷款900多万;累计为48家企业,办理需要贷款1.7亿元。

做好统计工作,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完成各类统计、调查和数据上报

已经按照进度完成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完成各类统计、调查和数据上报,并整理好相关资料。

2

旧城改造

旧城改造征收面积13.55万平方米,零星危房改造项目征收,武九铁路青山段征收

已完成车站二期、25街、28街征收项目招标、签约和入户调查等前期工作。

新登记市场主体159户,农贸市场(菜市场)综合改造

1.目前已新登记市场主体205家。

2.生鲜市场改造工程已完工。

老旧小区改造,D级危房治理,租赁住房筹集240套

老旧小区改造按区房管局要求推进;无D级危房,一处B级危房在管;租赁住房筹集目标已完成。

“三供一业”老旧小区改造

“三供一业”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区城建局要求推进。

3

疫情防控

落实社区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

1.严格按照封控要求持续开展小区封控。

2.持续做好小区发热病人闭环送诊。

3.持续做好境外返汉和高中风险地区返汉人员排查及闭环接送。

4

民生服务

就业综合指数85分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治工作

就业综合指数85分以上已达成,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新建2个“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辖区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50张以上

2个“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均已建成,其中馨园社区一江璟城网点因居民投诉被迫拆除;辖区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50张以上目标未完成,全区各街道目标均未完成,区民政局也未完成。

加强“四馆三场两中心”建设

街道文化馆、图书馆软硬件已配置,场地面积达标,全年文化体育活动次数已达标。

5

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协助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组织驻村帮扶情况、扶贫资金拨付监管情况、扶贫开发帮扶责任落实情况)

派遣驻村扶贫干部1名,已拨付对口帮扶村新洲区李集街团强村3万元的帮扶资金,积极开展驻村扶贫任务(该村已脱贫,目前是防返贫任务),开展党建促脱贫活动。

6

城市管理

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有关环保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空气质量改善

按照环保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对工地裸土覆盖、倒房降尘等工作重点管控,目前已收到涉及空气质量等环保问题的市督办件22件,全部整改到位。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防冻和防汛工作,做好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目前未发现重大隐患。

城市综合管理年度综合得分90分以上,生活垃圾分类

1.2020年城市综合管理从7月开始恢复第三方测评排名,7月94.79分,8月95.16分,9月96.46分,10月96.51分,11月95.15分,12月96.4分,均90分以上。

2.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街指导下,由滨江综合市场自主新建垃圾分拣房一处并投入使用。

老旧社区二次供水改造,落实河湖长制,河道采砂管理

1.2020年老旧社区二次供水改造涉及雅苑公寓、一冶二公司、青奥公寓、二六五厂等4个住宅小区,均已完工。

2.河湖长制工作按照要求,每月坚持巡河,目前街道河长

3.河道采砂巡查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在辖区内未发现河道违规采砂行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服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族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族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黑人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独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