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0-875327 发布日期 2020-06-1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减证便民”工作中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告 文     号

关于“减证便民”工作中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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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  发布单位:政府办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56号)要求,市司法局对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5月20日在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的通知》(武政办〔2020〕45号),该通知决定取消18项市级证明事项、保留5项市级证明事项。

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区经多次清理,区人民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以下层级文件无自行设定证明事项。

现将《市级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进行公示,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市级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

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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