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3-13089 发布日期 2023-04-28
发布机构 青山区发改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发改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25)整改情况公示 文     号

青山区发改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25)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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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8  |  发布单位:青山区发改局

按照《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武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办法》要求,现将我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5)相关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近年来,湖北省在调整沿江化工企业布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优化布局仍然任重道远。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上中游地区转移,但湖北省一些地方仍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

二、整改目标

按照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要求,突出规划引领和政策导向,认真实施《湖北省现代化工“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不断优化沿江化工产业布局。

三、整改措施

1.落实市级部门转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认真落实省、市现代化工“十四五”发展规划。3.加强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推进化工园区高标准建设,支持引进和发展低碳工艺和绿色产品,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禁止工艺落后、安全环境风险高的项目进入化工园区发展。明确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4.严格化工项目环境准入,持续推进日常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开展情况如下:

1、转发负面清单,加强学习研究。2022年10月26日已将《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转发至区内各相关单位,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落实;我局组织业务科室专题学习文件精神,优化工作流程,严格立项程序。

2、严格立项审批,落实国家政策。2022年截至目前,青山区完成审批项目102个项目,备案215个项目,化工园区完成备案48个项目,未在合规园区外备案新建扩建化工项目,未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备案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严格执行《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未审批负面清单禁止项目。

3、加强日常执法,打击违法排污。严格化工项目环境准入,持续推进日常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2022年截至目前,针对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36件,罚款人民币83余万元。

4、开展联合审查,推动园区认定。认真开展湖北省合规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对照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编制了《武汉化工园区认定评估报告》,已通过省级复核认定,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化工园区,结果已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26日。

5、制定化工规划,优化产业布局。根据《湖北省现代化工“十四五”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文件精神,为优化化工产业布局,化工园区研究制定《武汉化工园区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实施。

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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