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3-31948 | 发布日期 | 2023-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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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园区土储中心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青土征补公告〔2023〕第12-2号 | 文 号 | 青土征补公告〔2023〕第12-2号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青土征补公告〔2023〕第12-2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青山区八吉府街向家尾村的3.3735公顷集体土地,项目名称为:D040203-4地块储备项目。 并于2023年11月5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青土告字[2023]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3.3735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附: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附图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8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青山区八吉府街向家尾村的3.3735公顷集体土地,项目名称为:D040203-4地块储备项目。并于2023年11月5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青土告字[2023]1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3.3735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八吉府街向家尾村(详见附图)。
二、该项目已列入武汉市2023年土地储备中期调整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3.3735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6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为489.8322万元,安置补助费为734.7483万元,合计数额为1224.5805万元。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照《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要求执行,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经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鉴证,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已调查,结果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为准,补偿金额依签订协议确定。
七、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 向家尾村 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安置农业人口 2 人,具体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等方式。
八、其他有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按下列规定执行:
1、《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
2、《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22]3号)
3、《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
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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