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3-37396 | 发布日期 | 2023-12-25 |
|---|---|---|---|
| 发布机构 | 青山区卫生健康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义诊活动备案指南 | 文 号 | 无 |
义诊活动备案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参加义诊的单位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批准设置的预防、保健机构;
(二)参加义诊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咨询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医疗机构义诊活动备案表》;
(二)《参加义诊医务人员名单》;
(三)《在城镇公共场所开展义诊须提供城管部门的同意书》;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含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义诊组织单位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到义诊活动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卫生行政部门对按规定提交的全部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四、咨询电话
027-6886529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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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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