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4-12786 | 发布日期 | 2024-05-11 |
---|---|---|---|
发布机构 | 青山区农业农村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青土征补公告[2024]第1号 | 文 号 | 青土征补公告[2024]第1号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青土征补公告[2024]第1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青山区武东街道五星村0.0133公顷集体土地,并于2023年7月28日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青土告字[202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0.0133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青山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
特此公告
附: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附图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9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