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4-14719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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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青山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修订《青山区支持首家A股上市企业的若干政策》相关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 文 号 | 无 |
关于修订《青山区支持首家A股上市企业的若干政策》相关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公知》(武政规〔2022〕13号)要求,为加快推进青山区企业上市,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青山区支持首家A股上市企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16]3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返垄规[2021]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24])21号)》要求,现拟删除青政办规[2023]1号文“三、附则”中“享受该政策的企业须承诺在青山区经营、纳税不低于10年。”
为保障市场主体和公众的知情权,提高文件制订的质量,现就修订上述条款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sqjrbgs@126.com,或邮寄至:武汉市青山区临江大道868号青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827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
武汉市青山区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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