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4-25097 发布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武汉市青山区应急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应急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三季度) 文     号

青山区应急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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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  发布单位:武汉市青山区应急管理局
青山区应急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三季度)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
类别
罚款金额
(单位:万元)
处罚决定
日期
1武汉汉立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应急罚【2024】02004号2024年3月29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江璟城社区分店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武汉汉立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违规从事制冷与空调维修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对事故负有责任。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罚款70.0000002024/9/9
2韩立(青)应急罚【2024】02005号2024年3月29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江璟城社区分店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韩立作为武汉汉立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罚款35.5374352024/9/9
3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江璟城社区分店(青)应急罚【2024】02006号2024年3月29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江璟城社区分店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经调查询问,发现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江璟城社区分店未消除冷柜外机末端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隐患,未核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和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罚款7.0000002024/9/9
4叶芳(青)应急罚【2024】02007号2024年3月29日,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江璟城社区分店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经调查询问,发现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江璟城社区分店未核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2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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