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5-15248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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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铁铺岭车辆段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补充方案 | 文 号 | 无 |
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铁铺岭车辆段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补充方案
因实施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和《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青山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铁铺岭车辆段房屋征收决定(青政征〔2024〕3号)。为切实解决武钢集团18栋单身宿舍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补充如下:
在《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铁铺岭车辆段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中增加补充条款,即增加住宅搬迁腾退奖励费用,奖励费用以住宅房屋价值补偿及补助总金额为基数,按30%计算。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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