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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青转告字〔2025〕17-4号

发布时间:2025-11-10 15:46 来源:区资建局

武汉市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北湖农场及有关农户:

为规范建设用地程序,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管理,切实维护国有农场和所涉及的职工等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区拟启动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项目农用地转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转用范围:青山区(化工区)北湖农场(详见附图)。

二、转用目的:该项目为长江中游(武汉)智慧物流枢纽项目(铁路北湖工业站子项),项目已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我国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2020-2021年备选项目规划的通知》(发改外资[2020]1121号)。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三、转用土地现状:总面积9.0803公顷。

四、本国有农用地转用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国有农用地转用预公告下发后,青山区人民政府将委托相关部门对拟转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六、开展社保调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青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转用土地涉及的农户开展社保调查,包括涉及农户的户籍人数、被转用耕地面积、转用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等信息,并对符合享受被转用农民养老保险补偿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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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青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青土告字〔2025〕17-4号)附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