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5-30841 | 发布日期 | 2025-12-11 |
|---|---|---|---|
| 发布机构 | 青山区发改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整改任务(省序号7) 整改情况的公示 | 文 号 | 无 |
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整改任务(省序号7) 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
二、整改目标
组织开展我市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整治督查督办暗访,巩固前期整治成效。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查督办暗访,严格整治范围,从严落实整治要求。
(二)严格把控准入关口,沿江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重化工园区,不再审批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三)加强对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结合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按照省、市部署要求,青山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专项战役指挥部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各单位成员密切配合,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动,2024年10月全面完成省级清单涉青山区19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二)辖区沿江1公里范围内无新建重化工园区,未核准/审批/备案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
(三)加大化工企业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针对化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共实施行政处罚8件,罚款人民币55余元。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7-68860662
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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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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