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5-30843 发布日期 2025-12-11
发布机构 青山区发改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省序号2)整改情况的公示 文     号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省序号2)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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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1  |  发布单位:青山区发改局

一、反馈问题

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二、整改目标

切实将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开展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增强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整改措施

(一)深化对长江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长江保护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规划引领。编制《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长江大保护为核心,明确长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区域布局,严格长江流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三)积极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制定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问题整改方案,一体推进各年度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确保2022年底之前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四)大力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2年制定《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成立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及各专项行动指挥部,分年度制定任务清单,统筹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5年底之前,完成《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中涉及武汉企业的关改搬转任务,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五)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市发改委转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并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林业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最大限度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的项目支撑。市发改委组织我市企业申报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四、整改情况

(一)持续深化对长江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教育,深刻学习领会长江保护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开展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工作,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制定《青山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规划》,印发《关于构建青山区“335”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机制的方案》,明确青山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路径,并统筹相关部门抓好落实。组织编制《青山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严格按照上位规划进行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对于不符合规划项目实行禁入管制。

(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武钢有限7号高炉批小建大”问题采取产能置换等方式加快推进整改,现已整改完毕。

(四)按照《青山区(化工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青山区19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我区28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按要求全部完成整治。

(五)认真学习研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文件精神,严格对照《负面清单指南》标准和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审批管理。目前,未审批负面清单禁止建设的项目。

(六)紧盯中央、省预算内资金申报窗口,加强政策学习和对上衔接,常态化开展项目谋划工作,协调区内各相关部门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将资金申报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7-68860662

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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