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6-01749 | 发布日期 | 2026-01-22 |
|---|---|---|---|
| 发布机构 | 区资建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青转告字〔2026〕1号 | 文 号 | 青转告字〔2026〕1号 |
青山区人民政府国有农用地转用预公告 青转告字〔2026〕1号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北湖农场:
为规范转用程序,加强转用管理,切实维护被转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区拟启动北湖高高压调压站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转用土地范围: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北湖农场(详见附图)。
二、转用目的:该项目已取得《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实施北湖高高压调压站功能提升工程有关情况的回复》,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建设符合土地供应政策。
三、转用土地现状:总面积1.1228公顷。
四、本国有农用地转用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五、本国有农用地转用预公告下发后,青山区人民政府将委托相关部门对拟转用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的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六、开展社保调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青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转用土地涉及的农户开展社保调查,包括涉及农户的户籍人数、被转用耕地面积、转用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等信息,并对符合享受被转用农民养老保险补偿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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