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6-01788 发布日期 2026-01-22
发布机构 青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公  告 文     号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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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2  |  发布单位:青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为保障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铁铺岭车辆段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59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22号令修改)、《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等规定,经青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铁铺岭车辆段房屋征收范围调整事项公告。

轨道交通新港线一期工程(青山段)铁铺岭车辆段征收范围调减武钢金晟公司厂房及钢板桩厂的部分场地(详见征收范围图),涉及减少被征收土地面积约100亩、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特此公告。


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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