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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莉萍领取《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15:43 来源:武汉市青山区财政局

乐莉萍:

经上级转办,我局于2026年3月26日受理你提出的信访事项,并发出《受理告知书》。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已就该信访事项作出处理意见,并依法向你送达。

因前期通过邮寄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文书均未签收,现依法进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编号:2026401)公告送达。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及时到我局(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1098号)领取上述文书,领取即视为送达;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为送达。逾期未领取不影响该处理意见的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青山区财政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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