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6-13059 发布日期 2026-08-13
发布机构 青山区教育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 2026年第一、二季度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文     号

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 2026年第一、二季度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6-08-13  |  发布单位:青山区教育局

01查处武汉市青山区荟育人优学素质文化有限公司

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4月1日,经检查发现,武汉市青山区荟育人优学素质文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C392L69X;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68号附20号35、36栋/单元3层)正在组织20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符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情形。

针对该行为,青山区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情形,对该培训机构作出如下严肃处理: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决定;

二、限时退还所收费用(20名学生共15700元),没收违法所得7850元,并处一倍违法所得罚款7850元;

三、将该机构纳入第二季度“黑名单”管理。

02查处武汉市青山区新汇美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违规发布学科类培训广告

2026年5月19日,经检查发现,武汉市青山区新汇美艺术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DB8TWK0D;办学许可证:教民242010772002519号;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建设四路9号红坊里·众诚汇一楼A-1-18;经营范围:小学、初中文化艺术类培训)违规发布学科类培训广告。其行为符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情形。

针对该行为,青山区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培训机构作出如下严肃处理: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撤回违规广告;

二、对该机构给予行政警告的处罚决定;

三、将该机构纳入第二季度“黑名单”管理。

03查处武汉启迪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6月26日,经检查发现,武汉启迪未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7MAE4GR4A43;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卫路街道八大家社区八大家红坊里项目42街39-1栋1F号-6商铺;经营范围:中小学生托管服务等)正在组织49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符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情形。

针对该行为,青山区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对该校训机构作出如下严肃处理: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决定;

二、限时退还所收费用(49名学生共26151元),没收违法所得13075.5元,处一倍违法所得罚款13075.5元的行政处罚;

三、将该机构纳入第三季度“黑名单”管理。

04查处吴仁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6月28日,经检查发现,吴仁超(地址:青山区八大家建材市场四楼)组织20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符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法事实”的情形。

针对该行为,青山区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对该校训机构作出如下严肃处理: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决定;

二、限时退还所收费用(20名学生共22948.26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