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2-27668 发布日期 2022-09-29
发布机构 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青山区“三旧”改造30街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文     号

关于青山区“三旧”改造30街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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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9  |  发布单位: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青山区“三旧”改造30街坊房屋征收项目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论证结果及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在拟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告,现将征求意见及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截止2020年8月20日,本项目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本地区基础设施落后。

截止2022年7月28日,本项目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符合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被征收户提出的主要意见为:

1.该项目部分被征收户认为阳台应按全面积计入证载面积里面,或按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面积计算。

2.该项目少部分被征收户认为方案中产权调换房源没有30街坊的地段好,希望能就地还建。

3.该项目少部分被征收户要求现房安置。30街坊系老旧小区,因部分重症、残疾、低保等困难户以及高龄老年人不方便在外过渡等情况,该部分人员希望能提供价格低的现房。

4.该项目少部分被征收户认为原房屋公摊面积小,而还建房公摊面积过大。希望在选择产权调换时能提高面积补助,并提供产权调换房源平面规划及户型图。

5.该项目意向选择产权调换房的个别被征收户认为产权调换房扩面不应设上限。扩面应实行阶梯价,并希望产权调换房能办理银行贷款。

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1.关于阳台面积的计算。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以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

2.希望就地还建。

该项目产权调换房为南干渠项目(名称暂定)位于23街坊、31街坊,现调整为31街坊,与该项目仅一街之隔,并已经开始建设。

3.希望现房安置。

该项目方案中包含货币补充性现房房源,可供有需求的住户选择。

4.建筑面积补助偏低。

依据相关法规本项目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给予上限12%建筑面积补助。

5.要求产权调换房扩面不设限。

该项目允许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屋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证载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合法住宅建筑面积+经认定为历史遗留未经登记建筑打折后的建筑面积)以上扩大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内(含建筑面积补助),并设定阶梯价结算。对于选房扩面超过30平方米(不含),产权调换房结算单价为20606元/平方米。

针对部分被征收人就自身特殊情况提出个性化的具体问题、意见和要求,因不涉及方案修改,将由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研究、处理和解决。

经青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青山区“三旧”改造30街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作出修改并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青山区“三旧”改造30街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修订稿).doc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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