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4-09818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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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青山区城区改造更新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青山区青船社区(长阳路南)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 文 号 | 无 |
关于青山区青船社区(长阳路南)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
青山区青船社区(长阳路南)房屋征收项目基础设施落后情况认定结果及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在拟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告,现将征求意见及方案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截止2023年11月24日,本项目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同意基础设施落后的认定结果。
截止2023年12月10日,本项目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符合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被征收人提出的主要意见为:
1.待征户反映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补偿条款应当与前期项目25街坊拆迁补偿方案或者青山区以前项目征收方案条款内补助、奖励一致,其中选择货币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20%给予货币补助,按房屋价值10%给予签约奖励。
2.待征户提出购房奖励不应该局限于在本区。
3.待征户提出补充性房源杨春湖畔和城投秀水青城房屋价格应该给予优惠,应低于房地产市场价格。
4.待征户提出待征收房屋面积为20-40平方米的较多,其拆迁补偿款无法购置所提供的指定产权调换房屋,建议提供些较小户型房源用于就地还建或者异地购买。
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1.关于补偿方案政策的调整的意见
本项目调整了货币补偿方式的补偿政策,调整后补偿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关于购房补贴不应局限本区的意见
本项目给予了被征收房屋价值5%的本区购房补贴,对不应局限本区要求未予采纳。
3.关于货币补充性房源价格给予优惠的意见
本项目货币补充性房源为团购房源,方案中已对选择本项目货币补充性房源的,货币补助标准增加10%。
4.关于提供小户型产权调换房的意见
本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产权调换房最小户型为65平方米,考虑到被征收房屋情况,补偿方案(修订稿)中最小户型调整为55平方米。
三、方案修改说明
补偿方案(修订稿)中增加产权调换房补助,补助标准为:产权调换房价差补助=(产权调换房屋结算价-被征收房屋评估综合单价)×被征收房屋证载建筑面积。
针对部分被征收人就自身特殊情况提出个性化的具体问题、意见和要求,因不涉及方案修改,将由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研究、处理和解决。
经青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青山区青船社区(长阳路南)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作出修改并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1.青山区青船社区(长阳路南)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修订稿)
2.青山区青船社区(长阳路南)房屋征收项目拟征收范围图
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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