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19-81131 发布日期 2018-03-12
发布机构 食药监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青山区食药监局2018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信息表(一般程序) 文     号

青山区食药监局2018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信息表(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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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12  |  发布单位:食药监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武青)食药监药罚〔2017〕2026号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武汉市青山区众圆金韩宫韩式餐厅 JY24201240003178 熊克生 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鄂食药监文【2016】13号)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自动履行,20180209 武青食药监局20180209    
2 (武青)食药监药罚〔2017〕2028号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武汉市青山区绿景酒店 JY24201070000785 余静 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鄂食药监文【2016】13号)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自动履行,20180209 武青食药监局20180209    
3 (武青)食药监药罚〔2017〕2041号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武汉市青山区朱记顶鼎祥麻辣香锅店 JY24201240001153 朱俊 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鄂食药监文【2016】13号)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自动履行,20180209 武青食药监局20180209    
4 (武青)食药监药罚〔2017〕2044号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武汉市青山区怡小馆餐厅 JY24201240003127 徐雪娥 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鄂食药监文【2016】13号)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自动履行,20180209 武青食药监局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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