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环青山审〔2026〕6号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焦沙中路(绿色中路-绿色大道)段仪长输油管道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1518.19万元在武汉市青山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园实施“焦沙中路(绿色中路-绿色大道)段仪长输油管道迁改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601-420107-04-05-91376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输油管道600m,采用开挖管沟方式埋地敷设;通过开挖预埋套管方式穿越拟建焦沙中路及绿色三路,长度74m;配套建设通信等辅助工程。迁改后原有管道无害化注浆处置,长度共计515m(详见《报告表》)。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同意《报告表》采用的评价标准,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在实施建设项目时,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武汉市施工过程“七个百分百”要求,通过设置围挡、物料遮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清洗与篷布覆盖、选用先进焊接工艺、严格控制收油过程油气挥发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清管试压水采用无腐蚀性清洁水,试压后废水与管沟排水、作业坑排水及设备冲洗废水均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严禁在港渠内清洗机械车辆;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防止机油跑冒滴漏,泄漏物须及时收集并妥善处置;施工期间禁止向港渠排放、倾倒垃圾、施工弃渣等固体废物。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施工期噪声的监督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
(四)项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措施。项目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置。落地油经专用桶收集后运至武汉输油站污油罐,废吸油毡和冲洗产生的含油清洗废液分别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便道、施工作业带等施工场地,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充分利用工程弃方,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恢复和农业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项目运行管理及风险防范,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生产、环境应急管理等规范要求。运营期加强油质监控与巡线,依托现有SCADA系统监控管道压力,严防泄漏等事故发生。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完善你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区域联动防控环境风险,积极防范有毒有害物质对外界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及应急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生态影响类》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武汉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六大队负责。
若本批复自生效之日起5年后项目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经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区分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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