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1-42864 | 发布日期 | 202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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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青山区司法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文 号 | 无 |
青山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青山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就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组织领导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明确五个方面22项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列为建设法治青山的重要任务。
(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民法典为区委区政府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开展专题报告会、专题研学、集中学习、现场教学、专题学法30余次。区委常委会多次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工作,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0次。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18名新任命领导干部向宪法和人民作出庄严承诺。
(三)完善督察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核心内容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开展食品药品领域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职,着力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一)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武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目录化管理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区24个执法部门编制行政执法事前公示清单、修订认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时公开,2次开展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操作培训,全区24个执法部门运用云平台客户终端执法办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为全区22个部门463名执法人员补换、新发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优秀行政执法案件评选,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序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发《青山区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组建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推动人员、编制向街道下沉。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全力支持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建议案、提案179件,均按时限办理完毕。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全年受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48件,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3件。认真履行政府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处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08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95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40次,出庭应诉率89.9%。
三、坚持科学规范,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强化合法性审查。对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100%。全年召开各类决策法治论证30余次,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55次,提出审核意见近100条。集中完成区直28个部门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合法性审核,共审查确认权力事项855项。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信息化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等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综合清理,共清理出区级规范性文件1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在全市率先完成个体工商户登记、小餐饮经营许可等事项下放街道。积极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容缺审批、并联审批,全面精减审批环节,平均缩短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4个工作日办结,部分登记业务立等可办、跨区可办。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推动服务企业精准化。建立公益帮办中心,开设“企业开办便利区”,推行延时、错时、预约和双休日“开门便企”等服务新举措,企业设立当天办结,施工许可证核发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留抵退税”办理时限从10个工作日压缩到半天。全区新增市场主体4642户、同比增长32%。组建法律服务团队深入民企开展“法治体检”,成立青山区律师助企法律服务(华创源)工作站和驻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定期、定点、定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三)推动市场监管实效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覆盖,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平台”,建立全区64901户抽查对象名录库和676名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80次,抽查名单检查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4次,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干扰。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发布认领监管事项686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716项,完成率100%、完备率100%。
五、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一)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制发《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全区82家单位形成责任清单,设置共性目标85个、个性目标92个,实施精准普法。新建各类法治宣传阵地152个,实现区级阵地有特色、部门阵地有亮点、社区阵地全覆盖,全民法治教育普及率达99.4%。“法护青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品牌,“亲法空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文艺轻骑队、南干渠法治文化游园等品牌形成普法特色。制作普法微电影、微视频获全国大赛优秀奖、湖北省二等奖。
(二)着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建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16个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三级联动”的法律服务平台构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开通“武汉青山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老百姓指尖上的“法律顾问”。组建12支法律服务队,主动服务社区,宣传防疫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线上线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近4700人次。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2件、法律援助事务3700件,实现应援尽援。
(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履职、整体联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新局面。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最大限度化解“疫后综合症”,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集中化解专项行动,有效化解复工复产、医患、劳动、租赁等矛盾纠纷,全区116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100余次,调解矛盾纠纷5600余件,其中涉疫矛盾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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