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2-04584 | 发布日期 | 2022-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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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山区司法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文 号 | 无 |
青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青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对标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理论教育必修课程,作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教育培训必训内容。全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专题学法245场次、举办机关干部法治讲座、专题研学、专题报告会170余次,切实推动全区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始终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区委常委会先后10余次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先后召开三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从六个方面对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坚决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抓紧抓实。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部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全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3次,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14次,做到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同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核心内容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实行季度考核通报。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述职述廉内容,并同步开展述法。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依法决策,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武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目录化管理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100%。全年召开各类决策法治论证70余次,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95次,提出审核意见近100条。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信息化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
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全年报备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等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4次。组织全区63家单位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暨“清文件,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共清理出区级规范性文件17件,其中,继续有效3件、失效9件、废止5件。
(二)服务发展大局,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化推进“四办”改革。“网上办”事项占比100%,“一次办”事项占比94%,引进“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线上帮办模式”,设立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服务专区,25 个部门、1429 项事项实现“一门一窗一站式”办理,70 个事项实现“一事联办”,在全市率先实现政务自助服务进商场。
深入推进服务企业办实事。组织党员干部“进百企、解难题”,设立“店小二”服务专线,全力做到“企呼我应”,协调解决武钢棒材生产线项目生产许可证办理等企业生产经营难题 110 余件,落实惠企政策及时拨付疫情防控纾困贴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惠企资金近亿元。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组建法律服务团队深入民企开展“法治体检”,成立青山区律师助企法律服务(华创源)工作站和驻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定期、定点、定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覆盖,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全区4690户市场主体名录库和555名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37次,抽查名单检查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19次,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干扰。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全区24个部门认领监管事项682项,录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数据4.5万余条,实现监管全过程记录。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区25个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在湖北省政务网官网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云平台”与“互联网+监管”融合发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区执法部门及时认领市级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并公示执行。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全区15个有行政处罚权的执法部门全部认领并公示落实市级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区32单位602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为从严执法奠定基础。
推进重点领域执法。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粮食流通环节监测分析和监管抽检,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检实现全覆盖,全年完成各类农产品监测3953批次,合格率99.97%,不合格食品后处置率100%。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开展检查药械化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829家次,整改281家次,有效净化药械化市场秩序。持续开展东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通过综合整治升级改造26家、整合搬迁2家、关停1家,对7家违法排污企业和项目进行处罚。督促辖区18家重点扬尘污染源单位安装扬尘在线监控并实现平台联网,对辖区全部14家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开展“一厂一策”全覆盖执法。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针对重点问题水域开展“清江行动”等联合执法,有力遏制非法采砂行为。
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区37个行政执法单位对照整治目标任务和六项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共排查出问题17个,逐一整改销号。对全区25个行政执法部门近三年已办结的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三类案卷随机抽取65份进行全面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卷、逐条反馈给部门整改,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四)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区印发2021年度青山区守法普法工作要点,推动82家普法成员单位编制个性化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普法“精准滴灌”。结合“3·5”学雷锋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开展法治讲座1085场次、提供现场法律咨询1842场次、普法宣讲团开展宣讲294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9万3千余本,受众人次24万余人。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司法所、社区网格为依托,设立街道、社区调委会,全区12个街(管委会),118个社区(村)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百日百名调解员进社区”专项行动,全区12个街道、3个行业部门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有效化解复工复产、医患、劳动、租赁等矛盾纠纷,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665次,化解矛盾纠纷5412件,成功率100%。
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6件。认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共新收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99件,
组织区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77次,全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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