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569413/2024-07541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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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青山区司法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青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文 号 | 无 |
青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青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思想引领,全面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0余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特邀武汉大学教授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报告会上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推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定全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清单,将述法纳入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考核范畴。推动法治教育培训常态化,组织区管干部、年轻干部夜校学员开展法治专题培训43场次,参训干部达2800余人次。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全年组织4批17人次进行任前法律考试。无纸化参学率、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三是持续深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绩效考核,高标准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行政复议决定情况专项督察,认真完成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市法治建设“三方案”中期评估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全面提升,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审管联动等政务服务改革。全面落实“企业登记零费用”,实现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秒批秒办”、武汉都市圈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工程建设实现多规合一、多证同发、多测合一,推进“企业跑”向“政府跑”模式转变,首批26个老旧小区改造全市率先实现“一证制”审批。二是做实做强做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推进“社区公证员”公益行动,实现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指引等法律服务“一站式”办理。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组织“法治体检”4次为企业把脉问诊,闭环式管控企业风险。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实行“三减三办”。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21万余元。三是持续加大服务企业法治保障力度。全市率先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优化破产案件简易审理程序获全省通报表扬,执前和解机制前置等举措入选全省改革事项清单。持续开展“涉营商公益诉讼‘回头看’”“检察官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治服务。探索建立涉企案件案后回访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三)坚持程序规范,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目录化管理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公示,督促决策单位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区政府重要行政行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工程重点项目、政府采购等重大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率100%,全年参与各类决策研判会议70余次、审查政府协议120件、提出审核意见近200条。三是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供给。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全年制发区级规范性文件2件,合法性审查率、报备及时率均100%。及时清理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全面深化改革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出区级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继续有效4件、失效1件)。
(四)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组建区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联席会,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全区12个执法部门的47份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督促整改。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针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工作三项内容监督检查、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执法监督活动,全面督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多方提升监督质效。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等担任义务监督员,参与案卷评查和执法检查,建立行政执法和纪检监察联合监督机制,累计制发案卷评查通报1期、办理执法监督案件20件、监督检查建议书7份、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6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等各方监督,办理区人大议案2件、代表建议119件,区政协建议案1件、提案120件。
(五)坚持创新驱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八五”普法持续推进。扎实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积极申报“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筑牢基层依法治理基础。“12·4”宪法宣传活动被央视新闻、央广网、湖北日报等17家中央、省市媒体报道。全年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活动近3500场,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本,受众人次60万余人。二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拓展“街道(社区)调解+行业性调解+个人品牌调解+民办非企业调解”多元纠纷化解网络,搭建“青山区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诉调服务站”,畅通民营企业维权解纷渠道。全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万余个。以新沟桥派出所“三位一体”工作法为代表的9个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入选省、市“枫桥式工作法”,7个调解室和6名调解员被选树为市级“金牌调解室”和“金牌调解员”。三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制发《青山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畅通受理渠道,实现区级复议案件集中管理、平稳对接、有序办案。运用案前调解、案中协调、案后疏导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经调解后撤回复议申请结案率60%以上。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1件、行政诉讼案件279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96.7%。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先进城区和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对标中央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全面贯彻实施青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青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力支持各街道、部门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并以此为契机,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优化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全市法治建设“三方案”法治督察工作要求。
二是持续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加强数字赋能,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流程再造力度,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是持续强化政府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进一步推动武汉市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的运用。
四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优化执法监管方式。
五是持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质效。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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