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6-02-28 来源:青山区司法局

序号

检查

事项

检查

对象

检查主体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1

对旅馆(宾馆、酒店)的检查

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含民宿)

发起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

1.对旅馆治安管理的检查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协同单位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对旅馆登记事项、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协同单位2

区卫生健康局

3.对旅馆卫生管理情况的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协同单位3

区消防救援大队

4.对旅馆消防安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协同单位4

区水务和湖泊局

5.对旅馆依法规范排水情况的监督检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协同单位5

区住更局

6.尚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旅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

对娱乐场所的检查

娱乐

场所

发起单位

区文旅局

1.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协同单位1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

2.对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检查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协同单位2

区消防救援大队

3.对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协同单位3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对娱乐场所食品安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协同单位4

区卫生健康局

5.对娱乐场所卫生管理情况的检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的检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企业

发起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1.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协同单位1

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分局

2.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的检查;对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协同单位2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对企业证照及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协同单位3

区消防救援大队

4.对企业消防安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4

对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检查

养老

机构

发起单位

区民政局

1.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的检查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协同单位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对养老机构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协同单位2

区卫生健康局

3.对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和医疗服务行为的检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协同单位3

区消防救援大队

4.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协同单位4

区住更局

5.对养老机构房屋建筑、房屋安全情况的检查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协同单位5

区城管执法局

6.对养老机构燃气安全的监督检查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

5

对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发起单位

区城管执法局

1.对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检查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

协同单位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具产品质量、价格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协同单位2

区消防救援大队

3.对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6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的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

发起单位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或者单位经营行为及车辆资质、设备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协同单位1

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分局

2.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或者单位规范处理运输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协同单位2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

3.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或者单位是否落实安全驾驶职责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协同单位3

区消防救援大队

4.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或者单位消防安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7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综合检查

医疗

机构

发起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1.对医疗机构设置规范、医疗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医疗质量评价、中医药服务、公共卫生责任履行、母婴保健技术与出生医学证明规范、改善医疗服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协同单位1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药品采购、验收、存储、使用全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对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存储、使用全过程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协同单位2

区医保局

4.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协同单位3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青山分局

5.对医疗机构医废管理和辐射安全工作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

协同单位4

区水务局

6.对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排水情况的监督检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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