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发布时间:2023-03-07 11:24 来源: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抽查类别

检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发起部门

参与部门

实施时间

备注

1

登记事项检查

全覆盖

所有开业企业

市局发起0.5%,全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知识产权科、企业和网络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上半年重点检查“采取住所承诺登记企业”“新设企业”登记事项,下半年重点检查公示信息。

任务合并进行。

公示信息检查

全覆盖

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全覆盖

2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拍卖、文物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者

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市场规范科、各市场监管所

4-12月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农贸市场个体户

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4-12月

3

计量监督检查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制造企业

5%

省局

省局检查,市、区配合

全年

4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5%

省局

省局检查,市、区配合

全年

5

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企业

5%

省局

省局检查,市、区配合

全年

6

计量标准监督检查

获证企业

5%

市局

市、区局检查

全年

此项作为专项抽查项目实施

7

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资格和条件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1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质量标准科

4-9月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1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质量标准科

4-9月

8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发证企业产品

200(抽样检验批次)

市、区局检查

质量标准科

全年

9

棉花等天然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纤维生产企业,购销、承储、使用单位

7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质量标准科

全年

10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

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生产单位;经营性服务单位;学生服使用单位

5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质量标准科

11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企业

不低于3%

省局统一组织

质量标准科

全年

12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

5%

省局统一组织

质量标准科

全年

13

广告行为检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单位

3%

知识产权科;

企业和网监科

各市场监管所

4-12月

任务合并进行

14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单位

3%

全年

15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

16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3%

17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检查市场主体不少于10家,抽查专利产品不少于30件)

5%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资格和条件检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10%

食品生产流通科

各市场监管所

5-7月

18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校园食品、高风险食品、一般风险食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风险等级为A、B、C、D级的食品销售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5%

食品生产流通科

各市场监管所

全年

合并进行

19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

10%

20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保健食品销售者。

5%

21

计量监督检查检查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5%

市场规范科

各市场监管所

7-12月

(重点抽查集贸市场电子秤、加油机、眼镜配制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涉粮企业等涉及民生计量器具。)

任务合并进行

22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经营者

5%

全年

23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5%

全年

24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

企业和网监科

企业和网监科

全年

25

对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

企业和网监科

企业和网监科

全年

26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全覆盖

餐饮经营者

2%

餐饮科

餐饮科、消保科、各市场监管所

全年

任务合并进行

27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全覆盖

0.1%

28

价格行为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行业协会、商会

5%

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科

各市场监管所

11月前

29

特种设备监

督检查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全年

30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区局监管的非车检类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区局监管的除车检机构以外的检验检测机构

10%

质量标准科

质量标准科

3-11月

31

认证获证组织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检查

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

10%

质量标准科

质量标准科

3-11月

32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检查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

100%

质量标准科

质量标准科

3-11月

33

商品条码检查

商品条码规范应用检查

商品条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

30%

质量标准科

质量标准科

3-11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