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一业一查”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5-06-04 来源: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抽查领域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时间

备注

1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教育部门

1.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

中小学校(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

省级计划规定比例

3-10月

配合省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检查

教育部门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中小学、幼儿园

20%

秋季开学、中高考等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3.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情况检查,卫生制度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公安部门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检查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2%

全年

文化和旅游部门: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公安、卫生健康、消防救援机构: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监督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情况的检查

3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4.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2%

全年

文化和旅游部门: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5.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消防情况的检查

4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6.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2%

全年

文化和旅游部门: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5

旅行社

文化和旅游部门

7.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旅行社

2%

全年

文化和旅游部门: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8.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

2%

全年

文化和旅游部门: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9.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2%

全年

文化和旅游部门: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文化和旅游部门

1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公安部门

税务部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2%

全年

文化和旅游部门: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公安、税务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7

体育经营行业监管

体育部门

11.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文化和旅游

部门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50%

全年

体育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8

旅游景区价格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

12.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文化和旅游

部门

对旅游行业的监督检查

国家3A级(包含3A)以上旅游景区10%

11月底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9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13.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税务部门

人社部门

税务登记事项、纳税申报情况和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情况的检查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保险费情况

各类企业年报

信息(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外商投资信息中的初始、变更信息纳入抽查范围)0.5%

全年

企业抽查由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由市场监管局发起,区级检查

10

对长期未经营企业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14.登记事项检查;

15.公示信息检查

税务部门

税务登记事项、纳税申报情况和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情况的检查

长期未经营

企业

3%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11

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

16.重点区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生态环境部门

涉污情况的检查

车用油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企业

3%

4-9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商务部门

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检查

12

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17.机动车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机动车检验机构100%

5-11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公安交管部门

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经营情况的检查

13

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

生态环境部门

18.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商务部门

机动车销售情况检查

机动车销售企业5%

3-11月

配合省级检查

14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抽查

公安部门

20.民用枪支制造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民枪配售中心、射击竞技体育运动中心、狩猎场、护秋队等民枪从业单位

5%

11月底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1.民用枪支配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文旅部门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22.民用枪支配置使用单位使用枪支情况的检查

15

爆破作业单位抽查

公安部门

23.民用爆破物仓储情况的检查

经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检查

民爆物品销售单位、爆破作业单位

3%

11月底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4.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情况的检查

25.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16

保安行业

公安部门

26.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27.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人社部门

对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检查;对招聘、使用劳动者情况的检查;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检查;对集体合同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对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检查

保安行业

相关单位

8%

6-11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17

旅馆行业

公安部门

28.对旅馆行业的监督检查

资建部门

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检查

各类宾馆、

旅店

10%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情况的检查

18

印章行业

公安部门

29.对印章行业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印章行业10%

11月底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19

对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

30.对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全市辖区登记在册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存储、使用单位100%

11月底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20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农业农村部门

31.农药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2%

3-12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2.肥料监督检查

肥料生产经营者2%

33.种子监督检查

种子生产经营者2%

34.兽药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物制品经营企业2%

35.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2%

21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农业农村部门

36.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污染源日常环境的监督检查

在我国境内外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实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个人2%

3-12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2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检查

农业农村部门

37.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2%

3-12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3

消防产品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38.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

资建部门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新投用的建设工程10%

3-11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4

工业企业

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

39.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人社部门

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检查

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10%

全年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

检查

25

汽车市场监管

商务部门

40.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50%

9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41.二手车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

税务部门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1%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6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资建部门

42.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人社部门

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在建工程)

1%

全年

资建部门:市级检查;

人社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27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

4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水务部门

对违反《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行为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30%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8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从业单位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44.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产品认证情况

城市管理部门(交通运输)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从业单位落实道路运输经营主体责任情况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企业10%,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检查5%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9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45.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10%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0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46.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人社部门

劳动报酬检查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10%

5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1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的抽查

税务部门

47.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10%

全年

税务部门:市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32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统计部门

48.对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的检查

49.对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检查

网上直报"一套表"单位

不低于1%的市场主体

1—12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3

水路、港口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城市管理部门(交通运输)

50.对港口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检查

港口经营者20%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4

养老机构

民政部门

51.服务质量、安全检查

52.资金安全监督检查

53.从业人员监督检查

54.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

55.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

56.运营资质、备案事57.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资建部门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

全市备案登记养老机构

区级30%

5-12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检查

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

房屋安全情况检查

35

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部门

58.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

1%

全年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

检查

36

校外培训

教育部门

59.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学科类)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15%

8月、9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60.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科技类)

经科部门

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15%

8月、9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61.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体育类)

文旅部门

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15%

8月、9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37

道路交通运输

城市管理部门(交通运输)

6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100%

4月1日至9月30日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63.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100%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64.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区局监管的非车检类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

50%

38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商务部门

65.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10%

8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39

房地产

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

66.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行为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

10%

6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0.5%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广告行为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

房地产中介机构

1%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

广告行为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房屋租赁企业

1%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40

劳动用工

人社部门

67.各类用人单位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

6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项目

0.5%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10%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市级也可根据上级专项行动安排或工作实际需要,发起任务下派区级部门检查)

公积金管理部门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的行政监督检查

41

燃气经营

城市管理部门

69.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100%

4月-9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情况的检查

42

对水保费缴纳情况

水务部门

70.对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是否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被许可人10%

4-11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43

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 监督检查

城市管理部门

71.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100%

4月-9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44

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监督检查

城市管理部门

72.对客运行业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客运企业

50%

4月-9月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73.对货运行业的监督检查

货运企业

50%

74.对危运(含放射性)行业的监督检查

危运(含放射性)企业50%

45

粮食购销

发展改革部门

75.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等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以及计量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粮食经营者
3%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76.对粮食出入库质量安全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作为非食用用途单独储存、按规定处置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等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等检查

粮食加工企业
5%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农业农村部门

对饲料生产加工环节、规范使用定向销售粮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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