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武汉政府网
智能问答 长者专区 无障碍 登录 注册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5〕23号)的有关要求,武汉市青山区财政局确定检查单位4家,现予公布。
一、青山区妇联
二、武汉化工区应急环保中心
三、青山区人民政府红钢城街办事处
四、武汉化工新城工程有限公司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