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市场监管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发布时间:2026-04-03 来源: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抽查类别

检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主体
(市/区)

责任科室/所

检查频次和实施时间

备注

1

登记事项检查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全覆盖

所有开业经营主体

企业0.5%;个体工商户0.3%;农民专业合作社0.3%(其中,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使用人等相关经营主体不低于3%,专利相关经营主体不低于1%)

企业抽查由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由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信用网监科、企业科、知识产权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7-11月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免于抽查

2

年报信息公示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所有开业经营主体

待定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信用网监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0月底前

和税务局发起联合抽查

3

长期未经营企业检查

1.登记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长期未经营企业

待定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企业科、信用网监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0月底前

和税务局发起联合抽查

4

价格行为检查

1.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国家3A级(包含3A)以上旅游景区

50%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价竞科、信用网监科、企业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1月底前

和文旅局发起联合抽查

5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1.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不低于80%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信用网监科、企业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2月10日前


6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1.拍卖企业主体经营资格的检查

2.检查拍卖活动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3.检查拍卖活动中是否存在竞买人与拍卖人恶意串通、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4.公示信息检查

5.登记事项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者

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市场规范科、信用网监科、企业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4-12月


7

1.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4.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检查

5.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查

6.在用计量器具检查

农贸市场(花鸟市场)

5%;其中A类1%,B类15%,C类30%,D类10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市场规范科、信用网监科、企业科、价竞科、食品流通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0-12月


8

广告行为检查

1.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单位

3%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知识产权科、信用网监科、企业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2月10日前


9

1.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单位

3%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知识产权科、信用网监科、企业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2月10日前


10

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1.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资格和条件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4.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1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质量科、信用网监科、企业科、知识产权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4-9月


1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棉花等天然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重点纤维生产企业,购销、承储、使用单位

7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市计标院参加

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全年


12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

重点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生产单位;经营性服务单位;学生服使用单位

5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市计标院参加

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全年

13

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不低于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特种设备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5-11月


14

对本级发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开展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不低于2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特种设备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5-11月

此项检查为省局下达专项抽查项目

15

计量监督检查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市场规范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1月底前


16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经营者

5%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市场规范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1月底前


17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计量授权机构

不低于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市场规范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1月底前

应同时对机构建立的计量标准和其注册计量师情况进行检查

18

能源计量审查

企业

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市场规范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0月底前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19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非车检类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除车检机构以外的检验检测机构

不低于5%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4-11月


20

认证获证组织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检查

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

不低于1%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4-10月


21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检查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不低于30%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4-10月


22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企业

3%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2月10日前


23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

10%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2月10日前

24

商品条码检查

商品条码规范应用检查

注册商品条码的企业、销售带商品条码的销售商以及生产商

5%(商品条码不少于30条)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质量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2月10日前


25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律所)

10%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知识产权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7月

与人资局发起联合检查

26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1.连锁餐饮企业和门店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

企业不低于80%、个体工商户不低于5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餐饮科、信用与网监科、各市场监管所

1次/年;11月底前


27

对农资经营主体的监管联合检查

对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质量、经营活动的检查

农资经营主体

60%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市场规范科、各市场监管所

5-6月


28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监管的联合检查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检查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50%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市场规范科、各市场监管所

5-6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