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党组(区土储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土储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科学谋划推动整改。深刻领会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把整改作为政治“必答题”,做到思想上对标、行动上对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为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区土储中心党组科学谋划,先后4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动,为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紧盯目标任务,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区土储中心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区土储中心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及时进行督导提醒,确保整改到位。
(三)注重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相融合,一体化科学统筹推进,切实发挥巡察整改对土地储备工作的推动促进作用。注重建章立制,及时制定和修订完善制度,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约束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1月16日和2025年3月13日组织学习《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工作提示〉的通知》,把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作为政治安排,严格执行落实。二是结合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区委对土地工作任务部署,研究制定我区土地储备计划和供应计划,将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青山区土地实践。
2.关于“学习领悟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11月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研讨交流。武汉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一期已于2024年12月13日与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2025年3月企业开工。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专题读书班并展开交流研讨。积极响应“干部素质提升年”建设要求,安排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参加区管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安排重点岗位干部参加区委党校作风建设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修养、政治素质。
3.关于“结合实际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强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强调要“增强土地要素对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等讲话精神的学习,班子成员围绕区委区政府土地工作要求,结合土储中心面临的资金短缺、供地结构单一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二是深入思考谋发展。中心党组深入思考将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区土储中心的业务行动,联合专业力量调研形成《青山区工业用地供应指导价研究报告》。三是科学推动储供地工作。按照“以需定供、以供定储”思路,结合市场需求、招商产业落地,片区园区建设,综合考虑更新片区建设用地需求、更新单元融资情况、储备项目维稳等因素,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编制了青山区储备、供应计划,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聘请武汉市规划院,针对供应计划,按项目逐一研究分析地块优势,增强土地要素对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编制形成土地招商手册。
4.关于“贯彻落实仍需发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优化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二是加强财务预算。加快土地出让实现土地收入,确保土地挂牌按时完成。三是增强部门间协作沟通。2024年12月13日与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2025年3月企业开工。
5.关于“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高标准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主动谋划2025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根据市住更局《2025年国有土地征收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青山区4月份征收完成率在全市中心城区排名第二。二是全面强化学习。中心相关科室分别于2025年4月2日、4月17日、4月18日、4月21日分别组织专题学习会,对土地供应价格、储备土地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研讨。三是委托专业力量开展研究工作。2024年10月25日,区土储中心委托武汉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对青山区工业用地供地指导价开展专题研究并提交报价文件。四是按程序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积极协调跟进。
6.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区住更局发文成立区住更局更新土储一体化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储备协调调度工作。二是规范会议管理。完善会议议题报送、签批程序;分别安排专人对党组会议、一体化会议进行会议记录。
7.关于“统筹把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专项学习。策划部开展专题学习会,对机构改革文件进行学习讨论,并对3月26日市资建局召开的2025年土地交易重点业务培训会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二是全面统筹把关土地储备供应,实现土地报批“一门进出”。
8.关于“报批前期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商请区住更局拟定某地块土地储备项目用地土地报批工作计划表,明确区住更局、区资建局等相关部门17项土地报批程序,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二是商请区住更局2025年5月30日组织征收部开展征收业务培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国有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相关手续,2025年8月省人民政府同意青山区上报的《关于2025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完成农转用工作。四是区住更局、区土地储备中心与楠姆科创公司签订《楠姆锦鲤地块委托改造运营管理协议》,委托楠姆科创公司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五是对于类似土地权属复杂的收储项目,商请区住更局在项目启动前开展权属调查工作。
9.关于“存量土地盘活不够,储而未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开展土地清查摸底。对区域内存量土地进行清查。对每宗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权属、现状等信息,更新数据,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是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逐步将储而未供土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
10.关于“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土储中心认真梳理青山区(化工区)储备地块情况,编制了《青山区(化工区)储备地块清册》。二是根据青山区(化工区)储备地块情况,建立了青山区(化工区)储备地块管护巡查制度并制定了《储备地块巡查计划安排表》,加强对储备地块的跟踪和管护,加强巡查检查。三是2025年5月9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巡查单位,负责对全区储备地块进行定期巡查,全面加强对储备地块的管护和巡查。
11.关于“权责机制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聘用人员,摸清人员底数。二是优化聘用人员管理。按因事设岗、横向交流、能进能出原则进行聘用人员管理。初步制定《区住更局更新土储一体化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范聘用人员的应聘岗位、薪酬制度、工作纪律,强化激励约束。三是明确单位权责机制。明确一体化会议议事协调职能、党组会议决策职能的功能定位,按照区土储中心、区住更局职责分工,初步制定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资金审批管理。
12.关于“制度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土储中心党组已研究出台《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实施细则》《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资产管理办法》《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巡查制度》《2025年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关于网络舆情工作的管理办法》《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安置房源管理规定》(试行),《青山区住更局更新土储一体化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青山区住更局更新土储一体化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资金支出管理制度》《青山区住更局更新土储一体化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操作细则》等制度,已经区土储中心党组研究并进一步完善,经区住更局党组会议研究决策进行印发。二是2024年5月化工区土储中心已与青山区土储中心一体化运行,化工区土储中心各项工作已按照青山区土储中心制定的制度一并执行。
13.关于“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2025年4月30日,区住更局、区土储中心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青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党组、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集体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内容、学习频次和学习方式。二是规范会议记录。2025年1-9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落实月度集体学习计划,规范记录学习时间、学习成员、学习内容等相关会议信息,整理学习资料台账。
14.关于“统战民宗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二是做好专题研究部署。党组定期研究统战民宗工作,区土储中心党组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就如何统筹抓好民族宗教等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统战领域和谐稳定进行了研究讨论。
15.关于“区土储中心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治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学习培训。2025年4月25日上午,区土储中心组织储备土地管护单位学习市、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和精神,开展安全培训,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青山区(化工区)储备地块管护巡查制度并制定了《储备地块巡查计划安排表》,加大巡查力度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由管护单位日常巡查、区土储中心不定期检查、重大节日必查、第三方巡查相结合,确保安全。三是及时整治隐患。按照《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处置。
16.关于“法律风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专业律师结合土储业务工作实际开展授课,对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结合案例进行了深入讲解。二是完成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书等单位证照的更新,消除法律主体资质风险。三是开展合同要素的梳理和风险排查,针对存在违约风险的合同,向具体部门进行了风险提示。四是完善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制定《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在合同签订前合同经办人、业务承办部门、法务部、业务分管领导按照《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合同审核备案表》出具审批意见,同时明确业务承办部门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管理义务。
17.关于“信访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区土储中心党组会召开会议,会上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等核心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全体人员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今年以来,我单位主动到涉储备项目的红卫路街道、新沟桥街道、工人村街道等街道办事处进行对接,对所涉街道重点人重新梳理,实时掌握动态,致力于化解矛盾。三是积极接访,加强引导。区信访局组织街道、我单位接访数次,宣传解读征拆政策,明确告知其合法权益,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权益。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18.关于“党组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5年4月25日,区土储中心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30日,区住更局、区土储中心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建立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分工。2025年4月,区土储中心党组研究制定《2025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9.关于“表率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以案学法”。2025年2月20日2024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3月28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和党组班子成员以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和问题自查。二是率先垂范。通过严肃组织生活强化党性锤炼,认真组织召开2024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支部主题党日,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示范,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和如何开展学习教育讲党课,带领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开展问题查摆、集中整改。
20.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提高站位。强化做好党的建设就是最大政绩的思想认识,2025年4月研究制定《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区土储中心党组班子集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开展廉政专题谈心谈话。2025年以来结合民主生活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实际,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全体党组班子成员针对分管的领域,召集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和干部职工开展了廉政谈话,督促大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责任,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是制定防控措施,开展风险排查。2025年3月24日区土储中心党组制定《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2025年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全面查找资金使用、招标采购、干部推荐、评优评先、资产管理、房源管理、土地管护、信访维稳、财务报销、党员发展、意识形态、安全保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做到廉政风险排查无死角,廉政风险点确认无遗漏。
2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2025年3月27日制定《2025年全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二是2025年3月28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中心各部门开展了岗位风险点排查。2025年4月30日,各部门所属人员排查情况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上交办公室存档。
2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区土储中心党组针对干部职工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二是严格材料的质量审核工作。严格落实拟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并经分管领导修改审阅后,报区土储中心主要领导终审程序。三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核心要义,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融为一体,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确保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2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学习教育。区土储中心党组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三是落实重点人员外出报备要求。处级以上领导报区政府备案,科级以下干部由区土储中心审核备案。
24.关于“纪检建议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湖北省十二届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抓好警示教育。区土储中心党组针对干部职工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三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建议。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党组会议研究决策,目前,区土储中心暂未收到纪检建议书。
25.关于“成本核算管控较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要求开展项目清查工作,清理已供地项目情况,确定决算情况。二是按要求开展项目决算工作,根据清理情况开展决算。 三是按要求结转收入科目余额至净资产,根据项目决算情况及时结转。
26.关于“收储项目决算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13、14街地块和47、48街项目决算工作。二是督促审计机构出具项目决算成本报告。2025年5月出具47、48街决算报告,2025年7月审计机构出具了13街14街项目决算报告。
27.关于“工会经费计提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组织学习。2025年4月23日,区土储中心工会组织全体工会委员学习《湖北省总工会关于修订印发<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掌握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进行计提工会经费。二是规范经费管理。2025年1月26日,区住更局更新土储一体化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研究同意按照聘用人员全部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按照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的5‰缴纳工会会费。
28.关于“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组织学习。2025年4月23日,区土储中心工会组织全体工会委员学习《湖北省总工会关于修订印发<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落实公务卡结算要求,严禁工会物资采购由个人垫支。二是及时办理公务卡。2025年4月11日办理中国工商银行公务卡2张。下一步,区土储中心工会将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进行物资采购。
29.关于“住院慰问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组织学习。2025年4月23日,区土储中心工会组织全体工会委员学习《湖北省总工会关于修订印发<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掌握工会慰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标准进行慰问。二是做好相关支出审核把关工作,做好资料归档。工会经办人员认真核实工会会员的住院证明和出院小结或者出院证明,经核实资料完整的情况下填写《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工会会员住院慰问审批单》,经工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按照标准进行慰问,截至2025年9月,共开展住院慰问7人次。
30.关于“批量采购缺合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组织学习。2025年4月23日,区土储中心工会组织全体工会委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深刻理解把握采购相关规定,凡是工会采购均应签订采购合同。二是严格按照采购要求签订采购合同。2025年1月22日,区土储中心工会委员会与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用于发放工会会员春节物资。
31.关于“合同缺要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合同要素的梳理和风险排查。2025年3月,积极对接区司法局,聘请法律顾问,对区土储中心近五年来签订的294份合同进行清理,复核合同内容和合同履约情况。二是按照法律顾问意见组织整改。排查发现少量合同设置有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区土储中心采取积极协商履行,或与对方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付款条件或时间等方式避免违约风险。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合同管理。2025年5月28日,区土储中心制定《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在合同签订前合同经办人、业务承办部门、法务部、业务分管领导按照《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合同审核备案表》出具审批意见,同时明确业务承办部门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管理义务。
32.关于“采购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政府采购法。2025年4月9日组织采购人员参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中关于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程序等条款规定,确保整个选取过程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33.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6月3日,区土储中心党组组织学习有关制度并制定《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流程,明晰资产管理责任分工。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系统入账等工作。2025年1月,已将购买资产录音笔办公资产登记于资产系统台账中。三是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盘点清查日常性工作。2025年4月聘请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土储中心行政账、项目账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盘点。
34.关于“资产清查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5年5月6日,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是全面资产盘查。2025年4-6月,聘请专业机构对土储中心资产实物与账务进行系统清查盘点,保障账务实物一一对应。三是强化制度保障。2025年4月23日成立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由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牵头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财务部及办公室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担任组员,每年度开展跨部门资产核查,保障账物一致性。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35.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站位,理清议事协调机制、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参与党组会议决策人员仅限于党组成员的决策资格要求,规范权力运行。二是理清区土储中心党组会议和更新土储一体化会议运行机制,规范会议管理。分别安排专人对党组会议、一体化会议进行会议记录,明确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记录人、决策过程、会议议定事项等内容。
36.关于“议而不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商请区住更局制定了从事房屋征收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结果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奖惩及参与我区房屋征收项目政府采购的重要参考依据,2024年12月印发《青山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征地征收服务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征地征收行为,加强征地征收服务企业管理。
37.关于“担当作为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与企业对接服务。与企业沟通开工所需场地条件,及时聘请第三方测量单位进场复测,针对项目红线内未达到场地平整交付标高的地方再次进行场平,全部满足场平交付标准后,将第三方复测结果移交给企业。二是加强施工组织单位协调。及时了解存在问题、资金需求等,协调各方资源解决,明确各方任务和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对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是制定方案推进。为规范和完善项目场平施工相关手续,委托区安居集团实施项目剩余大水塘的场平施工工作,已按施工标高完成土地平整。2024年9月30日签订土地移交单,按照设计标高提供了达标的施工场地。
38.关于“为民服务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选定武钢华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为燃气迁改施工施工单位、选定武汉市新城通信线路工程有限公司为通信光缆及监控设施迁改施工单位、选定武汉兴华胜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为10KV电路迁改施工单位、选定武汉市青山花木公司为树木移栽保护施工单位。二是区土储中心积极对接地铁集团、区供电中心、区城管局(园林局)、区交通大队、华润燃气公司、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职能部门,完成道路挖掘审批、道路交通封闭审批,协调供电线路迁改、燃气管道迁改、通信线路迁改和树木移栽灯工作。三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迁改。四是土地移交,现场已完成树木移栽、管线迁改、场地移交等确认工作,6月6日完成土地移交。
39.关于“执行干部管理监督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将“八小时以外”的纪律规矩转化为党员干部的纪律自觉。2025年1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廉洁为民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区土储中心违规公务用车、未及时建立土地管护制度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有效遏制其不良势态发展。三是及时通报区土储中心2名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法行为及由此被追责的典型案例,让中心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增强警示效果和震慑效应。
4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基础性工作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会议管理。安排专人做好党组选人用人会议记录,明确记录会议次数、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职务信息、参会人、记录人、决策过程、会议议定事项等会议信息。二是强化人事档案管理。2025年3-4月,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用选拔工作条例》等文件,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安排专人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对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查整理。三是完善档案资料。2025年4月,按档案管理规定,完成对缺乏自传材料、专审表、机关盖章等问题档案材料的完善工作。
41.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落实党建工作。2025年4月25日,区土储中心召开党的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结合《2025年青山区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认真谋划党建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二是建立全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分工。研究制定《2025年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党的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压实党建责任。
42.关于“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土储中心党支部已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基础工作和党费缴纳工作,确保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开展、党费缴纳按时进账,通过党建促进工作、服务大局。二是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建工作的督办要求,2025年3月区土储中心制定基层党建问题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整改,推动中心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5年盘活利用区土储中心1002会议室为党员活动室,拓宽党建阵地空间。
4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主生活会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2024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2025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遵照民主生活会组织流程,统筹做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材料撰写工作,保障生活会质量。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敢于较真碰硬。自我批评环节正视问题,揭短亮丑,重点查找自身思想问题、遵规守纪问题;相互批评环节出于公心、直截了当,实事求是指出不足及其危害。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44.关于“制度建设漏洞长期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制度研究。按制度制定规范性程序,严格落实“制度出台动议、决策研究、征求意见、公示学习”等程序流程,先后两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增强制度建设的规范性、民主性。二是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已制定《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合同管理办法》《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储备土地管护和临时利用实施细则》《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资产管理办法》《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巡查制度》《2025年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关于网络舆情工作的管理办法》《安置房源管理规定》(试行)等。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各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抓好学习贯彻落实,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2.严格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落实管党治党要求,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汇聚整改合力,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3.坚持整改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项目,进一步抓好效果巩固,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需要较长期保持及不断深化的整改事项,要进一步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线路图、时间表、责任人,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抓铁有痕的韧劲,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4.全面做好成果转化,推动供地完成。坚持依此次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与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改革发展、土地储备供应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土地储备供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切实为青山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土地要素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11日。联系方式:电话027-8637728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武汉市青山区新桥花园东区6栋1楼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办公室;邮编430080;电子邮箱:413668364@qq.com。
中共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党组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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