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山区八吉府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政执法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4 14:49 来源:青山区八吉府街道

一、行政执法主体

青山区八吉府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序号 姓名 职务 执法领域 执法证号

1 伍明生 一级主任科员 城市综合管理 Z010612021

2 吴军 副科 城市综合管理 Z011712002

3 王鹏 副科 城市综合管理 Z011712003

4 王勇 科员 城市综合管理 Z010612036

5 窦鸿飞 科员 城市综合管理 Z010612051

6 胡银元 科员 城市综合管理 Z010612061

7 陈斌 科员 城市综合管理 Z010612099

8 何先惠 科员 城市综合管理 Z010612053

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各类问题的查处工作职责,负责受理、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建筑垃圾执法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城市道路路政的执法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城镇燃气行业执法。负责管辖区域内国有土地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发现、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户外广告、景观灯光、门面招牌、横幅布标的、执法。

三、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行政法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三)地方性法规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

(四)地方政府规章

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

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四、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检查: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必要时集体讨论决定)--处罚告知(必要时进行听证)--作出行政处罚--执行。

查处国有土地违法建设案件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

五、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提起诉讼。

特此通告。

青山区八吉府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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