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69413/2024-14207 发布日期 2024-06-03
发布机构 青山区发改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的通知 文     号

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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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3  |  发布单位:青山区发改局

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中介超市”)是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由省、市、区各级分别运行管理,可为公众、项目业主、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查询、入驻管理、公告发布、竞价交易、监督评价等服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省审改办印发的《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市营商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进一步推广应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加强网上中介超市工作明确以下要求:

一、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青山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列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应全部纳入网上中介超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所需的一般中介服务事项也可纳入。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对中介服务事项与所需资质要求进行关联(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确保业主发布采购公告后能正确选择中介机构。因机构改革名称、职能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在网上中介超市做相应调整。

二、推进涉中介服务项目“应进必进”。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原则上都要在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机构,须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等法定方式确定中介机构的除外。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包含政府投资项目),须告知项目实施单位网上中介超市运行要求,引导项目单位做好中介超市入驻、发布信息、在线交易等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采购一般中介服务项目,建议通过网上中介超市竞争选取。鼓励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项目通过网上中介超市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三、引导中介机构有序入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凡能提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所涉及的中介服务,具备相关执业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中介机构,均可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办理入驻手续后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不需在其它地区重复入驻,实现一地入驻、全省通用。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要在网上中介超市对中介机构执业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等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中介机构及时入驻。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对已入驻的中介服务机构资质信息进行定期审查,对不实、违规信息及时处理。

四、形成公开透明网上交易。行政审批部门应对项目业主编写的采购需求进行指导,申请符合要求的,形成采购公告发布在网上中介超市平台;申请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反馈项目业主修改。网上中介超市提供“自主选择”、“随机选择”、“竞价选择”、“报价选择”等方式供采购单位自主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包含政府投资项目)只能采用“随机选择”、“竞价选择”两种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完成服务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项目业主应及时在中介超市平台对中介机构的材料规范性、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服务收费、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

五、建立统一规范监管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职责,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制定中介服务合同范本,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相关信用状况和考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为项目业主选取中介提供有效信用支撑。

六、其他有关要求。《青山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由第三方公司运行维护,目前已建立用于日常工作交流讨论的服务咨询QQ群,请各单位自行加入(具体方式详见《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服务咨询版块)。

联系人:陈文静 86875008     

附件: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青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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