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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张  平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曹  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宣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绩效管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财务、审计、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法治、乡村振兴、文明建设、养老服务等工作。

分管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区养老事业发展促进中心,协管局办公室。

黄河清 三级调研员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公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河湖长制等工作。

分管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区社会福利院。

肖继伟 四级调研员

负责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分管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助科、区婚姻登记处。

同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局领导对各自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承担责任。从2025年6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