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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办公地址及电话:

机构名称:青山区司法局

办公地址:青山区工业二路4号

联系电话:027-86863716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王伟

局长:陈丽

党组成员、副局长:亢铃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泾

二级调研员:陆生惠

二级调研员:钟明


机构职责: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区政府签署的经济文件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法制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统一行使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权,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承担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律师行业综合党委党建工作。

(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办公场所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改革和质量。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武汉市青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局)。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七)律师工作管理科。 (八)装备财务管理科。 (九)组织宣传人事科。

直属机构:

1个直属行政机构: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11个派出机构:1.红钢城司法所;2.新沟桥司法所; 3.红卫路司法所 ;4.冶金司法所;5.钢花村司法所 ;6.工人村司法所 ;7.青山镇司法所; 8.武东司法所 ;9.白玉山司法所; 10.八吉府司法所; 11.钢都花园司法所 。 1个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区行政复议服务中心)。